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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司機質疑施工人員不安裝警示標誌,施工部門稱應該是反光筒被偷了來源:新文化報 - 新文化網
  被挖開的伸縮縫 本報記者 畢繼紅 攝
    本報訊(記者 畢繼紅) 長春市遠達大街的一段快速路施工快要收尾了,7月9日凌晨,有施工人員挖開伸縮縫後離開現場,隨後,數輛出租車中招:磕進伸縮縫裡,造成嚴重車損。
    一直到9日下午四點多,親屬開來私家車,用牽引繩將的哥鄭師傅的車拉走。“肯定需要修很多地方,變速箱、減震、輪胎、連風擋玻璃都裂了!裡面有很多可能出現的問題沒去看呢。”鄭師傅說,一天還未必修好,每天任務款也是一筆損失。
    9日凌晨兩點多,鄭師傅路過遠達大街段的快速路,車上有兩名乘客。“大晚上的,沒有任何警示標誌,等我看到時緊急剎車已經來不及了。”鄭師傅說,車重重地磕了進去,男乘客用手去抵前風擋玻璃,玻璃都裂縫了。後面的女乘客也碰到,牙出了血。好在兩位乘客看到出租車損壞得那麼厲害後,沒有追究。
    此後,又有幾輛出租車在其他伸縮縫處中招。一共四條被挖開的伸縮縫,鄭師傅是在最北端的磕壞,的哥李師傅在最南端的中招。他的車損錶面看要更嚴重一些,四個輪胎全部爆胎,輪轂變形。
    兩位出租車司機說,被挖開的部分占據路面的長度超過一半,深度近20釐米。
    兩位出租車司機說,當時是凌晨兩點多,前後沒有任何警示標誌,等到天亮後,8點多才有人來安裝了反光錐和警戒線。他們也先後撥打了相關部門的電話,施工方帶了一名修理工來估車損,施工方表示可以承擔50%的損失,而李師傅的車被修理工估計車損為2200元,李師傅當場拒絕。“這個數肯定下不來。”他說。鄭師傅認為損失超過4000元,但對方沒認可。都沒有談攏,兩位師傅說先回去修車,賠償的事兒再談。
    7月9日下午,記者通過長春市建管中心聯繫到施工方一位負責人,負責人表示,工程這麼多天了,不安裝警示標誌這樣的低級錯誤施工人員不會犯,他詢問過施工人員,確認施工後當場放置了反光錐筒。而施工人員走後不久就發生了事故,應該是中間有人將反光錐筒偷走,這在工程建設中也經常發生。他們認為出租車車速過快,也有自己的因素,所以願意承擔50%的損失,若司機不接受,可以進一步協商。
    截至昨日,李師傅的車光修車花費2500元,加上任務款的損失,損失在3000元左右,而鄭師傅的損失總額在5000元左右。兩人都表示,他們會進一步和施工方索賠。  (原標題:路上伸縮縫挖開磕壞出租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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